酒可仙

人生在世,爱磕啥磕啥

《单亲夫夫》

试阅,存稿打不下去了

文案:爹一个娘一个/一儿一女/我流ABO/带球跑/睡前脑洞写长篇/现代PA

本文部分情节本人并不在现实中提倡,不是我泼冷水,大家遇到忘羡这样神仙爱情、灵魂伴侣的几率就和见鬼一样,如果不想被伤害就好好保护自己。而且国家法定结婚女性年龄为20岁,早婚早孕等于没名没分。考虑到未成年读者,我并不想因为本文传递出不正确的价值观。

所以:看个爽就好。

崽崽叫魏琛,跳戏就关掉,我不看全职,不要再给我评论这个问题,我很烦,烦到支持弃坑。
 

ONE.my daughter

 “爸,我和你说:今天我们班上来了个超级好看的小姑娘。”魏琛一边说着,一边打开手机翻图片,“太好看了,皮肤超级白,粉雕玉琢似的,眼睛还是茶色,特别浅,和琥珀一样,晶莹剔透……”

魏婴原本看自家儿子突然放下筷子拿手机还翻动,忍不住就要数落这臭小子一顿,听到这小子后半句,拿起要敲人的筷子又放下,直直地盯着魏琛,一字一句地说道:“你说什么?”

魏琛终于翻到了那张图片,把手机递到自家老爹面前:“就是这个小丫头,是不是很好看?可惜太高冷了,和别人欠了她千八百万似的,板着个脸。”

魏婴一把夺过手机,眼睛几乎要贴在儿子的手机上,也不知道儿子怎么拍的,手机屏幕上是小姑娘靠窗坐着、远眺窗外的侧颜,微微阳光洒下在侧脸的样子的确美的惊人,如同无数少年的初恋,诱人情窦初开。

但是,魏无羡迅速把自家儿子手机里的照片发给了自己,然后立马删掉,并对自己的儿子严肃教育道:“念温,你才初一,早恋个屁!”

念温是魏琛的字,也算个小名。那时候国学兴起,很多父母都跟风给自家儿女取字,虽然不能上户口,更不清楚古代到底什么时候才取字,但也好过以前狗蛋、狗剩、小小的土逼小名。

魏琛这个更有其他的含义:念温——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既是美好的祈愿,又是无人知晓的相思。

虽然魏琛这小子一直理解为自家老爹不希望自己是个糙汉子,而是文质彬彬、书生意气的小白脸。

魏琛拿回自己的手机,左右滑动屏幕,确定自己手机里的照片真的被老爹删除之后,做痛心疾首状:“凭什么?”

“凭什么?”魏婴盯着手里的这张照片目不转睛,“凭她是你姐姐!亲姐姐!”说完这句话,不等魏琛反应过来,就将自己手机里关于魏琛的照片调出来,拿图片处理器的APP一拼接,递到魏琛面前。

这下子轮到魏琛抢过手机,他愣愣地盯着图片上两个人,虽然极为草率的一边一张,但也可以看出屏幕上这两个孩子眉眼里的几分相似,只是不同的气质以及一些明显的特征不同还是让这两个孩子让人乍一眼看分辨不出来,顶多一个帅一个美。

于是魏琛“噗”的吐掉嘴里的骨头,说道:“爸,你也太绝了吧,为了防止我早恋连这种借口都想的出来,还什么像?长的好看的多少都有些像的好吗?比如说黄金比例啥的。”

“我和你说真话,我一个人带着你不容易,也从来不喜欢和你说假话,你信我,我回去给你看证据,她是不是姓蓝?”魏婴说着,快速扒了几口饭,突然显的心烦气躁起来,真是缘分不浅,白天才和蓝二公子见过面。

“是,哦哦哦。”魏琛很有眼力劲,他也迅速扒了几口饭,很快和自己老爹走出这家楼底下的快餐店,走电梯上自家位于十二层的房子。

 

脱鞋进屋,魏琛在沙发上坐下,看着自己老爹摸出一盒光盘,盒子上却是搔首弄姿的性感女郎,但他也没误会,他老爹肯定是藏东西在里面,总不可能给他看什么少儿不宜的内容。

果然,他老爹开盒之后从里面拿出来的是两张平平无奇,一看就是从刻印店刻印出来的普通光盘,他老爹拿出其中一块塞入CD机,然后走到他身边坐下,等光碟放映出内容。

光碟开始是一段十多分钟的雪花点,还没法快进,心都能急死。

好在他老爹在这段时间里和他说了不少话:“那丫头叫什么?”

魏琛心里酸酸的,其实他有点儿相信了,他爹真的从来没和他说过假话,只是凭什么他是臭小子,那小姑娘就叫丫头了,应该叫丫头片子,但他还是老老实实回答:“蓝璇。”

魏婴点点头,随身摸出一盒烟来,可看了一眼魏琛,又没点上,“我是未婚先孕生的你你记得吧,我和你说过。我现在和你仔细说其中原委:关于你,关于你姐姐。”

“嗯嗯嗯。”魏琛点头,洗耳恭听。

“那年你父亲刚好大学毕业,他们专业开毕业晚会,我暗恋他,去参加了,碰上他结合热,于是英勇献身,还做完就溜了,所以他包括这个、包括后来的事情一点不知道,所以我没和你说过他,也没叫你怨他。喜欢害死人啊。”

魏婴感概着,烟递到嘴里,吸了一口,才想起来,自己压根没点,也不管魏琛消化没有,继续讲:

“后来的事情有点狗血,我被一发入魂,但我很喜欢他,就没有打掉,在大学开学前办了休学,准备一年之后再上。”

“本来一切都比较顺利,瞒得也挺好,除了挨骂之外你和老姐都顺顺利利的出生,结果遇到个坏人,那个坏人把你姐抱出去扔了,在路边被警察发现,带回局里比对,却比对上了你爹的基因,你舅舅去警局的时候还正好碰见他,就没有报案,也没告诉他,让他给带回去了,我之后考虑很多,也没敢告诉你爹,你姐就一直让你爹带着了。”

“你那爹之后不到半年就带着你姐姐人间蒸发,听说是去了国外,我还以为他不会再回来了,没想到啊没想到,我有朝一日竟然还有再见我闺女的一天,也是,这里是他的根,他怎么都得回来。”

噼里啪啦的,就像倒豆子一样,魏婴一说就说起来就没完,还是轻描淡写,也不管这一切会不会把自己儿子砸的两眼昏花。

“至于那个坏人你不用管,就他那杏仁大的脑子还想暗算我?他抱着你姐出入医院的证据全部被医院的监控拍了下来,那家医院还是你舅舅家的产业,我们握着罪证把他实打实的打了一顿,断了两根腿骨、三根肋骨,他不仅没法追究还赔了我们一大笔。不过这和我丢女儿比起来真是不算什么,要不是之后也出国远走高飞了,老子非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

可是这一切狗血的情节真的能轻描淡写而过吗?魏琛看着自家老爹有些黯然的眼眸。

那藏在心底最深处的爱恋真的就能这么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散?

怕是不能的。

怕是万万不能的。

魏琛曾读过一首名为《最软的季节》的现代诗,里面就有几句像是现在的自家老爹:

“我决定/把我的整个一生忘掉/我将与你无关/我的水/既不结冰也不温暖/谁也不能打动我。”

“我今天的坚硬/超过了任何带壳的种子/春天和指甲那么短/而我再也不用做你的树/一季一季去演出/”

“现在/我自己拿着自己的根/自己踩着自己的枯枝败叶”

想起老姐时目光里的柔软,那男子在他生命里留下的美好,都存在,只不过是掩埋在心底最深处,上面落满了生命里凋零的枯枝败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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